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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08:17:56 浏览量: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除了要交物业费之外,还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保障住宅小区业主的利益与安全。那么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呢?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呢?公共维修基金该如何使用呢?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简单来说就是小区业主为住宅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缴纳的专项基金。其中住宅共用部分包括承重墙体、屋顶、户外墙、楼梯 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

二、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可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1、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

(2)楼房外墙雨水渗漏,外墙表面浸湿。

(3)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

(4)楼房外墙、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空鼓等现象。

(5)外墙保温、建筑保温层出现损坏、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出现潮湿、结露、结霜、霉变等现象。

(6)外墙、楼梯口、走廊涂层出现开裂、生锈、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等现象。

(7)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楼梯、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现象。

(8)公共区域 门窗 或窗纱普遍破损的。

2、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电梯主要部件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2)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锈蚀严重。

(3)避雷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4)配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

(5)楼内排水系统出现故障,排 水管 漏水、排污泵锈蚀或 其他 设备损坏的。

(6)消防系统出现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

三、公共维修基金该如何使用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两种。

1、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由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讨论,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就可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通过审核后公共维修基金划就会拨款到维修单位,即可住宅共同部分、共同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了。

2、紧急情况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的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建委或房管局提出申请,无需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外,相关部门要在县建委或房管局同意后24小时内办理支付,然后维修、养护。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以及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业主,在房管部门公示后,要充分行使监督的权利,多关心、多了解小区事务,避免公共维修基金被滥用或挪用,损害业主的利益。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扩展资料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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