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如下: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2年房产税计算公式
房产税计算公式是房产原值乘以(1-10%到30%)乘以(1.2%的税率)。
2022年房产税新规的细则:人均建筑面积在80平米以上,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都需要额外缴纳1%到3%的房产税;如果家庭拥有第三套住宅,则需要征收4%到5%的房产税;加入已经拥有第四套住宅及以上住宅,每年需要额外征收10%的房产税。
另外还有一些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商业房产的需要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取消了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房产税计算公式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针对于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针对于租金收入方面,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首先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其次是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
针对于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房产税房产原值包括哪些房产原值中包含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是指构建建筑物时的总花费。房子的原值一般指的是当时购买房屋时的价格,也就是当时的网签价格,是之前购买房屋时开发商给您出具的购房*****或者契税票,现在二手房交易缴税时如果房屋有税费,地税只看房子的购房*****或者契税来进行收取。根据《财政部的国家税务总局的对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疑问告诉》(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就是对根据房产的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是不是记载在管帐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子原价计算交纳房产税。房子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管帐制度规则进行计算。企业自用房产依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屋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法律分析:一、房产税的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对没有房产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