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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总督(关于闽浙总督简述)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13:09:46 浏览量:

1、闽浙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福建、浙江二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福建、浙江的军民政务。

2、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朝正式设立台湾省,命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归闽浙总督管辖,自此闽浙总督统管福建、浙江、台湾三省军民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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