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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租金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07:26:59 浏览量:

北京公租房租金

北京市公租房补贴标准为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为什么好多人退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公租房价格表

价格状况就是便宜。一般的情况房价差距都是比较大的。举个例子一般的情况下一居室大概在2000元/月左右,但公租房的价格却在50-80元/月左右的。您看着便宜的多吗?

公租房就是个坑

不好,千万不要租,都是个坑。入住的时候欢迎的很,一切手续半天就可以办好,水电气工作人员全部聚到一个地方等着你去交钱办理入住。如果你要退房,才知道有多坑。到处都要扣钱,而且还扣的很狠,最少没个几百块退不了。主要是办理退房手续特别麻烦,要跑好几趟,而且还跑好几个地方。前后估计也得半个多

北京公租房补贴2022年新标准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制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经市***批准,现将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4、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二、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5%;2、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0%;3、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70%。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5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1、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2、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3、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10%。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注:截至发文之日,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城六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960元及以下。(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的比例、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应与城六区一致,家庭人均月收入分档线由区县***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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